車禍跟死亡因果關係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1167 次瀏覽
請問如果94/3/2日,車禍當天急診時記載頭部外傷,盧內出血,水腦症,併2.9肋骨骨折,血胸,94/4/1日,行腦室腹膜分流術94/4/7日,重置術,94/4/30日出院,診斷書記載因上述病因致 失認,失行,大小便無法自理,終身無法從事任何工作,日常生活全需專人扶助,並94年身心障害鑑定肢障類別中度,失智症中度,95年身心障害重鑑定為肢障類別重度,失智症重度,99年失智症極重度,肢障重度,101年失智症極重度,肢障重度,104年失智症極重度,肢障重度,106年10/5日,失智症極重度,肢障極重度,並宣布從此不需再鑑定,並終止治療,最後107/3/18日過世,死亡證明書記載自然死,死亡主因,肺炎併呼吸衰竭,但如果死亡證明書,完全沒記載跟骨折有關的2.9肋骨骨折,血胸,並我到開立死亡證明書的醫院要調病歷,護士說我們又沒有任何就診記錄,所以不可能有辦法調到病歷,照法規規定不要請檢察機關相驗開死亡證明書,或是由醫師開立不是應參考原主治醫師的病例,這樣可以請當時開立死亡證明書的醫師重開死亡證明嗎
8d0eadf7用戶 發表於 2020/09/13 02:34

1 位律師回答

  • 許世昌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9/13 14:09
    回覆諮詢(611)、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175)

    如果要調當初車禍就醫相關病例,應置當時就醫的醫院調閱相關病歷;
    自然死僅係表示非他人殺害,主要還是要看導致死亡的原因,死亡原因會記載最後密切相關的原因,倘若認為該原因係因當初車禍所造成者,將來於訴訟中可以請求送往醫院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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