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處失火,房東不願退還租金押金,該怎麼辦?
不動產.土地 租賃 1283 次瀏覽事實經過: 敝人目前就讀大三,於今年六月在礁溪租小套房一間,承租時,房東表示一次付清11個月房租與2個月押金即可承租一年。 今年暑假兩個多月(7月至9月初),敝人返回新北市自家住,租屋處無人居住。卻於9/8電話得知凌晨租屋處失火,經火場初步鑑定起火點為房東提供的洗衣機電路板,不僅私人物品付之一炬,兩隻愛貓也因此被活活燒死⋯⋯ 想要請教: 1.我需要付火災的責任嗎? 2.與房東談退租問題時,房東一再推三阻四,說自己手頭緊、沒錢等等,甚至夫妻兩人聯手一大早打電話罵我不懂得體恤他們(?)⋯⋯請問我該如何處理才能盡快拿回這筆錢呢? 3. 因為9/14就開學了,現在住處還沒有著落⋯⋯房東是否該負責這段時間我住旅舍的費用? 4.後續損失賠償我該準備哪些資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