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上班工作過程中受傷,申請公傷假,公司軟硬兼施要我自己離職
勞資糾紛 解僱.借調.調動 984 次瀏覽事實經過: 8/27因為上班工作過程中受傷而無法工作,向公司申請公傷假,公司現在軟硬兼施要我自己離職,不想負責遣散費 問題:請問我要如何做才能保護我自己的權益呢?
事實經過: 8/27因為上班工作過程中受傷而無法工作,向公司申請公傷假,公司現在軟硬兼施要我自己離職,不想負責遣散費 問題:請問我要如何做才能保護我自己的權益呢?
您好,目前可先就雇主違反勞基法事實向勞工局申訴並且聲請調解。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 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您好,依法請公傷假是屬於您的合法權益,若公司認為受傷後的您無法勝任現有工作,因為這樣的勞動能力減損應您所造成,非可歸責於您,依此將您解雇,並不合法。縱公傷可歸責於您,則公司應該要依據勞基法第11條之規定,給付相當之資遣費。若您想繼續這份工作,建議請堅守信心,留守岡位,若公司欲解雇您,亦請公司以書面為之,以留後續之用,若已無繼續工作之想望,則可循聲請勞資調解,請公司給付相當資遣費。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建議向勞工局檢舉並聲請勞資爭議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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