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歲孩童闖馬路,我即時煞車還是閃避不及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685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無傷~但四歲小妹妹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就我下班時期到鄉間小路~時速維持在38到40之間~然後一個四歲小妹妹衝到馬路要到馬路對面田中找他的婆婆~衝到馬路中央時距離大概是一個成年男性手臂的長度左右非常靠近車子~我即時雙手都按煞車車子也應煞車差點雷禪!但還是閃避不及!!小妹妹也倒下了!腳擦破皮~還有右耳流血~到醫院檢查說是耳膜破裂~現場沒攝影機

六、問題:

想問我要怎摸處裡和解
9fdef890用戶 發表於 2020/09/16 20:57

5 位律師回答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9/16 21:09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建議委託律師協調。
    
    
                         
  • 徐維宏律師
    徐維宏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9/16 21:12
    回覆諮詢(539)、最佳解答(60)、獲得感謝(230)

    你好:
    可以先申請初判表,看初判表如何記載,若不服初判表之記載,可以申請車鑑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歸屬。
    若有過失,可以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並請保險公司陪同處理,若仍無法調解,對方可能會提起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可以在偵查中繼續洽談調解或和解事宜。過失傷害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都可以撤回告訴。
    民事部分對方闖越馬路,可能與有過失,可依過失相抵主張減輕責任。
    
    
                         
  • 黃采薇律師
    黃采薇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9/16 23:44
    回覆諮詢(516)、最佳解答(11)、獲得感謝(124)

    您好,
    對方可能請求的項目包括醫藥費、精神慰撫金等,建議待案發30天後申請初判表,若有不服得再申請車禍鑑定,釐清肇責比例後,再依比例負擔賠償。
    
    
                         
  • 黃健淋律師
    黃健淋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9/17 10:02
    回覆諮詢(554)、最佳解答(10)、獲得感謝(132)

    您好:
    建議等待初判表出來後,再確保後續協調事宜,若有不服亦可聲請鑑定。
    四歲孩童闖入馬路,應有與有過失的問題,建議與該小孩的父母及當時的照顧者協調。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與我聯絡。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9/19 13:03
    回覆諮詢(19802)、最佳解答(1510)、獲得感謝(5759)

    可申請車禍事故鑑定並聲請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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