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前夫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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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前夫目前有改訂監護權官司,我反訴要減少他探視,10/8要開第二次調查庭(小孩7歲也要出庭)。我目前有他一直灌輸小孩跟我住以後也會自殺等證據或只要我管教小孩,他都會跟小孩說我不是好媽媽,10月第一週連假是前夫探視,我是否可以以此理由拒絕前夫探視?或直接告知他第一週與第二週要互換,我9月底的聲請狀是否可以寫明我因為他灌輸不正當觀念拒絕探視
dfc7defa用戶 發表於 2020/09/19 14:21

6 位律師回答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9/19 14:58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您好,提供以下淺見供您參考。
    
    原則上,您須按照先前之約定給您前夫探望小孩,因為這畢竟係他的權利。但如果您前夫有虐待等情事時,您可替您小孩聲請暫時保護令,抑或您於本案裁判前請求法院定暫時處分,等有這些裁定後再拒絕對方探視對您比較有利,否則您將是理虧之一方。
    
    有問題可加line討論,謝謝。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9/19 15:40
    回覆諮詢(6980)、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3)

    您好,就您所述可知對方已經多次違反善意父母原則(灌輸子女負面印象),可就等等理由請求改訂探視方法,限縮對方探視權限,有無訴訟空間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楊東鎮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9/19 17:10
    回覆諮詢(16)、最佳解答(1)、獲得感謝(4)

    其實妳可將改定監護與探視事實互相結合論證,此力道才強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9/19 22:12
    回覆諮詢(4131)、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您好:
    
    1.改監護部分建議結合對方有灌輸子女敵視您的念頭,作為駁斥對方改定監護的理由之一。
    
    2.若您認為給前夫探視已對子女產生嚴重危害,建議可於您反訴會面交往的案件中,提出暫時處分之聲請。要求法院在會面交往裁定確定前,應給予一個縮減會面交往時間的探視方式。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達人級 發表於 2020/09/19 23:46
    回覆諮詢(1903)、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178)

    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一定要仔細、確實地蒐集、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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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黃健淋律師
    黃健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9/21 11:35
    回覆諮詢(554)、最佳解答(10)、獲得感謝(132)

    您好:
    您可於改訂監護及會面交往中一併主張對方違反善意父母原則,法官應會同時審酌判斷,但無法完全剝奪對方會面交往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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