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保固維修─消費者貨品不取回也聯絡不上

消費糾紛 其他 600 次瀏覽
請問如消費者將商品宅配送至企業經營者維修〈保固期間外〉企業經評估報價維修費用給消費者,因不合消費者期望, 爾後消費者聯絡不到 產品放置企業經營者,該如何是好呢

如日後經營者將產品寄回  消費者拒收,產品回到經營者中,經營者 能否依據哪民法主張 ??

經營者也不想付予保管〈產品長時間未使用,故有損壞可能〉
bc2ba6bf用戶 發表於 2020/09/21 09:39

1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9/23 11:30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您好,依您的描述,該產品應該不像水果或食品有容易腐壞的可能,所以可能無法主張變賣。而這產品又是屬於他人所有,如果直接變賣,可能也會有涉犯侵占罪的風險,繼續保管有可能會增加保管的麻煩。所以建議您可以向法院提存所聲請提存,讓法院的提存所去幫您保管,會是較為妥適的選擇。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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