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糾紛 我是中間轉手人

消費糾紛 其他 2500 次瀏覽
律師好,我在4月初時在網路虛寶交易平台(俗稱8591)購買一個遊戲帳號,過沒幾天後便轉手了,但在四月底時我的"賣家"來詢問我帳號是否還是我本人在做使用且跟我說他的臉書帳號被盜用,帳號可能也有被盜用的風險,我也跟他說了我已經將帳號從8591轉手了,他就跟我要了我的"買家"的聯絡資料說要做處理也承諾會全額賠償,不過到了八月中時,我的"買家"打了電話跟我說發現他的遊戲帳號被盜用,我們經過一番對話之後才發現我的“賣家”根本沒有聯絡他,後來又找到原賣家、我還有我的買家我們三方創了一個群組,原賣家也承諾在九月中償還損失的金額,沒想到時間到了他卻一拖再拖,到近日我們受不了,想要報案,但因為我跟我的買家一個在中部一個在北部要約時間一起去報案也太麻煩了,所以想請問律師的問題如下:
1.請問我身為轉手人,也有對話紀錄證明帳號不是我盜用的,這樣還需要負擔賠償金額嗎?
2.如果要報案的話,是需要我跟我的買家一起去報案,還是只要我的“買家”自己去報案就好呢?
3.如果要報案的話,因為他是遲遲拖延欠款,請問是要用什麼名義提告呢?
2dd75869用戶 發表於 2020/09/23 02:44

4 位律師回答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9/23 07:36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回答您的問題如下:
    
    1.如您不具故意、過失侵害人他之權利者,應毋須負責(除非有瑕疵擔保問題)。
    2.您可以自己去警局或地檢署提起告訴(刑事),毋須跟買家一起去報案(要一起去也可以,但不限於此)。
    3.您好,依您所述,本案可能涉及妨害電腦使用罪章(或詐欺?)之相關罪名。
    4.看您要提刑事還是民事,刑事係關於對方是否被起訴判刑;民事則係關於對方是否賠償損害等問題。
    
    綜上,若有疑問,請自行加LINE討論,謝謝。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9/23 09:15
    回覆諮詢(19771)、最佳解答(1507)、獲得感謝(5755)

    感謝律師回答
    1.對該筆交易您並無故意或過失,無須負擔賠償金
    2.基於時間或地點因素考量,可網路報案或二人分別報案。
    3.依照您的敘述,應該屬於民事糾紛,提告刑事詐欺很可能不起訴,且刑事告訴不處理您與對方間的買賣糾紛。如果要拿到賠償,應該先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限期賠償,或提出消費爭議調解。
    如有其他疑問,可加LINE ID:lightkao進一步諮詢
    
    
                         
  • 黃健淋律師
    黃健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9/23 12:52
    回覆諮詢(554)、最佳解答(10)、獲得感謝(13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依您所述,您應無任何故意或過失,不用負擔賠償責任。
    2.由何人報案均可,並無限制。
    3.若您有損失得以民事訴訟程序來求償,亦可先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其負責。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與我聯絡。
    
    
                         
  • 趙浩程律師
    趙浩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9/23 14:02
    回覆諮詢(1174)、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126)

    您好: 建議您來所和律師諮詢 了解事發始末及各種細節 以便為您尋求有利證據及最佳策略。 歡迎電洽0930-533-503或加入lneID gn69336、 會由律師親自回電及回訊息 給需要的您 我會在最快的時間內解決您的問題, 並替您節省不必要的花費及時間 立行法律事務所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