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肇事原因有三筆,我方為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卻被對方告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917 次瀏覽
您好,想諮詢車禍問題,發生車禍已經兩個月近日也已申請調解,收到調解通知時也收到對方告我方刑事過失傷害罪傳票,但是初判表上對方肇事主因有三筆,我方為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此情況該如何處理?謝謝
54baf7f8用戶 發表於 2020/09/23 13:51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9/23 13:59
    回覆諮詢(19800)、最佳解答(1508)、獲得感謝(5758)

    初判表無法作為認定肇事責任的主要依據,如對方受傷您有過失,亦可能成立過失傷害罪。
    建議透過地檢署聲請車禍事故鑑定, 如您有受傷,亦可在事發六個月內提告對方過失傷害罪。
    具體開庭應對,可加Line ID:lightkao在進一步諮詢。
    
    
                         
  • 趙浩程律師
    趙浩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9/23 14:01
    回覆諮詢(1174)、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126)

    您好: 建議您來所和律師諮詢 了解事發始末及各種細節 以便為您尋求有利證據及最佳策略。 歡迎電洽0930-533-503或加入lneID gn69336、 會由律師親自回電及回訊息 給需要的您 我會在最快的時間內解決您的問題, 並替您節省不必要的花費及時間 立行法律事務所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9/23 14:18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爭取有利答辯,以維自身權益。
    希望有機會為您提供諮詢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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