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房租屋問題

不動產.土地 租賃 986 次瀏覽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在109年8月30日簽約兩年,押金跟租金部分我們分期付款給,那到現在為止只給租金,押金還沒給,那契約書上寫不能養寵物,房東口頭上是跟我告知可以養狗,但是一直到109年9月22日,房東來告知我們請我們從四樓搬去五樓,說甚麼因為隔壁是他侄子反應狗很臭,那我們家的狗不亂叫甚至有固定洗澡,連上廁所都去廁所上,我們都會立馬清理的,那因為他侄子的關係,就要求我們搬去五樓,請問,如果這個時候我們說要搬走那我們還要給押金嘛?
305fa4e2用戶 發表於 2020/09/26 06:30

3 位律師回答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9/26 07:21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仍要契約書具體用語而定,建議持契約書找專業律師詳談較為準確。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9/26 08:16
    回覆諮詢(19840)、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5)

    建議提供租約與律師諮詢,房東如有違約可寄發存證信函終止租約並要求限期返還押金。
    
    
                         
  • 黃健淋律師
    黃健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9/26 09:36
    回覆諮詢(554)、最佳解答(10)、獲得感謝(132)

    您好:
    實際上能否提前終止,或房東是否有權請你搬到五樓等,都要以租約內容而論,建議提供租約與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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