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是否違反消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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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去年11月我和巨匠美語簽約加入課程,直到最近我發現這個課程對我沒什麼幫助所以不想繼續上,也不想繼續繳費。契約第一條規定要讓消費者攜回審閱五日,但是業者並沒有問我是否要審閱就直接用我的電子簽複印在簽名欄,當作我已經審閱並簽名,而在簽約當天也沒有向我說明簽約後無條件解約的相關事項,讓我到後來才發現自己對契約有些不知情而使權益受損。

我有兩個問題想問:
1.業者這樣是否違反消保法?
2.違約金是否可以雙方自行達成協議?
e234e195用戶 發表於 2020/09/27 12:01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9/27 12:12
    回覆諮詢(19766)、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可向行政院消保會提出線上申訴,並聲請消費爭議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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