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順位未參與調解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1028 次瀏覽請問如果被害人94年車禍就一級殘廢,並家人負擔13年護看費後,被害人於107年過世,且被害人有4位同順位繼承人,並108年5月才發現其中一位有在94年調解成立,那麼如果還有三位同順位繼承人 ,均未曾 參加過任何調解 ,也沒有見過賠償義務人 ,連保險人 都還沒有見過, 並且這三位受益人是108年五月才知道加害人的姓名,且其中一位還負擔13年看護費3774000元,及喪葬費,168000元,但因108年5月發現有一位受益人在94年只以28萬跟加害人調解成立, 請問這樣另外3位受益人還有權向賠償義務人要求 損害賠償嗎? 會不會因為已經有1位受益人,跟加害人調解成立過,而因此其他3位受益人,就因此權利完全喪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