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順位未參與調解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757 次瀏覽
請問如果被害人94年車禍就一級殘廢,並家人負擔13年護看費後,被害人於107年過世,且被害人有4位同順位繼承人,並108年5月才發現其中一位有在94年調解成立,那麼如果還有三位同順位繼承人 ,均未曾 參加過任何調解 ,也沒有見過賠償義務人  ,連保險人 都還沒有見過, 並且這三位受益人是108年五月才知道加害人的姓名,且其中一位還負擔13年看護費3774000元,及喪葬費,168000元,但因108年5月發現有一位受益人在94年只以28萬跟加害人調解成立, 請問這樣另外3位受益人還有權向賠償義務人要求 損害賠償嗎? 會不會因為已經有1位受益人,跟加害人調解成立過,而因此其他3位受益人,就因此權利完全喪失呢?
65cf25ef用戶 發表於 2020/09/30 16:46

1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09/30 17:45
    回覆諮詢(6985)、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目前仍可向其他受益人就損害賠償請求賠償,惟保險金理賠性質以及調解筆錄內容仍要釐清。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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