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害騎士受傷事後問題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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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6月底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騎士受傷沒有叫救護車,有自己去醫院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現場筆錄,沒有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騎士撞到的是狗
五、事實經過: 經過是騎士騎車要閃狗受傷,我姐再對面馬路散步看到過去關心他,對方就認為是我姐養的狗,沒牽繩害他車禍,但不是我姐養的他只是關心他,狗沒有晶片,警方有調路口錄影看到小狗跟在我姐後面走一段路,但姐姐有跟警方說那隻狗是飼主養的不是她養的,當下機車騎士做完筆錄,飼主等騎士走了才出來簽名沒做筆錄,警方卻只做我姐的筆錄和簽名,但事故三聯單沒有給我姐是給飼主,警方也有叫我姐簽名,事後對方一直認定是我姐害她受傷,卻不是聯絡飼主,對方有送調解委員但只通知我姐姐而已,飼主卻都沒有收到,姐姐第一次沒去,說不處理的話要告我姐
六、問題:
1.現在對方一口咬定是我姐養的狗,說有路口監視器照到狗跟著她就是她養的,但飼主都不出面
2.飼主沒有做筆錄只簽名那我們要怎麼證明狗是她養的不是我們
3.如果證明不出來我們就要賠給對方嗎?
4b6538a4用戶
發表於 2019/08/21 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