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家出售商品後,欲更改已出售商品之售價

消費糾紛 其他 586 次瀏覽
於蝦皮上購買商品,完成繳費,程序顯示等待出貨。
接著賣家留言給我表示:剛剛是在調適價格,實際價格應為我付款的兩倍。

1請問賣家是否應依我結帳的金額出貨,否則即違法?
2若對方不出貨,有什麼其他方式能夠保障消費者,使賣家履行承諾呢?
謝謝
5cfe9b8f用戶 發表於 2020/10/03 18:45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0/03 19:29
    回覆諮詢(19859)、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6)

    買賣契約成立後賣家有出貨義務,如賣家不履行,可聲請消費爭議調解或向行政院消保會申訴。
    
    
                         
  • 徐維宏律師
    徐維宏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03 19:38
    回覆諮詢(539)、最佳解答(60)、獲得感謝(230)

    你好:
    契約之要約人,因要約而受拘束。但要約當時預先聲明不受拘束,或依其情形或事件之性質,可認當事人無受其拘束之意思者,不在此限。民法第154條第1項定有明文。
    1.首先要看對方要約時是否預先聲明不受拘束,若載明賣家保有取消訂單不出貨之權利,則賣家可以取消訂單,此時意思表示未合致,契約並未成立,無法請求賣價給付商品。反之,若未預先聲明,則契約成立,賣價要依契約約定出貨。
    2.可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由消保官協助處理,無效果再考慮是否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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