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侶私密照之相關法律議題─僅持有但無明確散步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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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您好,我和男友在一起的時候,有拍了一些私密的照片,現在已經要分手了
對方不肯在分手後刪除照片,想詢問相關法律問題。

問題:
1.  如果我無法證實對方擁有兩人的私密照,是否無法進行任何法律權益?以及要如何證實對方擁有我的私密照,才能讓對方負起責任?
2.  如果我有偷看偷用及破壞的方式舉證對方擁有我的私密照,是否我也要負擔法律責任?
3. 如果對方表示他僅是當初基於兩人合意而記錄這些照片,現在僅是要留存,並沒有散布。而我也沒辦法舉證對方有做散步的動作,那對方是否就沒有法律責任?
52569c04用戶 發表於 2020/10/05 14:23

2 位律師回答

  • 許世昌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05 15:37
    回覆諮詢(611)、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175)

    如果將來可以證明係該男友所散布者,將構成刑法散布猥褻物品罪並可請求民事賠償;
    另若目前有持有者,可以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要求其刪除;
    以上提供參考,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與我聯繫諮詢。
    
    
                         
  • 楊俊鑫律師
    楊俊鑫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08 22:24
    回覆諮詢(590)、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68)

    楊俊鑫律師[3年內勝訴案件142件],0928967948,LINE:lawyer660129
    一、以民事訴訟的方式請求對方刪除該等資料。
    二、刑事部分如拍攝的時候你未滿十八歲,就算只是持有他也要判一年以上。你可以檢附證據聲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搜索票去扣他的電腦。
    三、你也可以約來事務所,我查一些判決供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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