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單方面縮減工資+薪資高薪低報問題
勞資糾紛 其他 1375 次瀏覽您好,我們公司有高薪低報問題,今年1月開始給我們半薪將近3個月,是12月時通知我們1月領半薪,但當時國內尚無疫情傳出,且雇主曾口頭承諾這3個月不足全薪的部分未來會補足,我們當下也信任他,之後開始疫情嚴重,政府祭出紓困補助和企業紓困貸款,公司都有申請,4月到9月開始強制我們領投保薪資,因為公司申請補助和貸款都是以投保薪資報出去,10月開始強迫我們無薪休假到明年2月底,但我們不同意,且目前仍在領補助的階段,補助期限到11月,所以公司決議資遣2位資淺員工,工作終止日是1130,,留下2位資深員工,資遣員工10月11月薪資是投保薪資的半薪 之前曾經提醒雇主年初3個月半薪的部分他承諾過會補足給我們,他馬上改口說公司賺錢就補給我們,可是馬上有2人要被資遣了,是否就要不回來了? 目前有考慮直接上法院申請勞動訴訟含調解,或是提出刑事訴訟高薪低報部份附帶民事訴訟爭取欠薪和高薪低報造成權益損失,不知以上這兩種方式是否可行?或是有什麼其他方式可以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