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請我做到月底,現在又改口說沒強制我離開

勞資糾紛 解僱.借調.調動 688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我的工作是行政助理,
9/24當天下班時間到了,主管說有話跟我說請我留下來,主管告知我說我上班使用手機,工作進度跟不上他們告知我不適任,主管說老闆希望我做到月底並且到月底這段時間把手上的工作交接,這段時間如果要找工作或者在家休息都可以跟他們說,也在9/24當日將我踢出公司群組,9/26當天公司不補班也沒告知我。月底的時候我跟他們要遣繕費跟預告工資的時候 他們又改口說並沒有要我強制離開

問題:1.我沒有證據證明他們請我做到月底,我該怎麼做?
2.這樣我還能拿到遣繕費嗎?
e046cbb3用戶 發表於 2020/10/06 19:17

1 位律師回答

  • 許世昌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06 19:58
    回覆諮詢(611)、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175)

    公司解雇員工須符合勞基法終止契約事由,如果欠缺法定事由,公司不得終止勞動契約;
    如果公司沒有要求離職,您也不願意離職者,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契約;
    若您已不願繼續工作,除可以證明公司要求離職外,否則自願離職,依法並不得請求資遣費;
    以上提供參考,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與我聯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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