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第三方訂房網站訂房

消費糾紛 其他 820 次瀏覽
您好
我們是一家小本經營的民宿
以下是我們遇到的問題
客人在2020/8/14 在Agoda 訂了一間我們的房間
客人原本預計2020/10/01~10/02要來我們民宿住
但後來我們民宿因為裝修問題,必須暫時關閉
我方於2020/09/20  在Agoda 的網站,使用訊息功能通知這位客人無法接待住宿的消息
後來,客人以我們民宿違反觀光局的個別旅客定型化契約範本為由,要求我方賠償三倍的房價

以下我們的問題
1. 我們的民宿已經盡到告知的義務。為何這樣是違反觀光局的定型化契約呢?
68bc9477用戶 發表於 2020/10/07 17:16

1 位律師回答

  • 徐維宏律師
    徐維宏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07 18:00
    回覆諮詢(539)、最佳解答(60)、獲得感謝(230)

    你好:
    首先要先審閱訂定之契約如何約定,若屬於定型化契約,則有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適用。
    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
    七、業者無法履行訂房契約時,應即通知旅客。
    八、因可歸責於業者之事由致無法履行訂房契約者,旅客得請求約定房價總金額一倍計算之損害賠償;其因業者之故意所致者,旅客得請求約定房價總金額三倍計算之損害賠償。
     旅客證明受有前項所定以外之其他損害者,得併請求賠償之。
     業者與旅客有其他更有利於旅客之協議者,依其協議。
    九、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契約無法履行者,業者應即無息返還旅客已支付之全部定金及其他費用。
    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
    四、不得記載業者於訂約後得片面變更契約內容。
    理論上定型化契約會約定上開事項,若未約定或有違反,依消保法第17條4項、第5項規定,仍構成契約之內容,故可以請求違約金。
    若違約金過高之情形,可以請求酌減違約金。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