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方遲遲不履行契約特別約定事項

不動產.土地 買賣 1407 次瀏覽
您好:
我在今年6月15日簽訂了一份建地買賣契約,土地上方有二間未保存登記鐵皮屋
在特別約定事項中有要求"賣方須復水、電並過戶予買方",但自7月16日土地套續查核完後,
因此在9月16日寄存證信函,要求賣方及仲介須於109年10月8日前完成約定事項之義務,今日仍未履行這項約定,賣方推託是電力公司及水電承包商的問題(這筆買賣沒有限定完成過戶日期)。
但契約第八條違約罰則第一項,有提及:"除本約有特別約定外,甲乙任一方若發生不依約履行義務之違約情事,經他方定七日以上期間催告仍未履行,雙方同意應由僑馥建經進行最後催告仍未履行或認證後,本約即生解除之效力,並由僑馥建經執行專戶價金之撥付作業。"

請問:若依契約賣方是否有違約情事?可否主張解約?
85b6c99b用戶 發表於 2020/10/08 20:53

4 位律師回答

  • 徐維宏律師
    徐維宏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08 21:12
    回覆諮詢(539)、最佳解答(60)、獲得感謝(230)

    感謝律師回答
    你好:
    依所述情形,若已將修復鐵皮屋水、電列為特別約定事項,而特別約定事項是違約罰則第一項規範之範圍內,賣方有違約之情形,可依約定解除權之方式解除契約。
    詳細情形仍要完整審閱契約內容才有辦法確定。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10/08 21:28
    回覆諮詢(6984)、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依照上述,賣方若收到存證信函後,7日內仍未履行賣方須復水、電並過戶予買方等等事項,應有構成解約理由,然有無訴訟空間仍應就相關事證即契約資料進一步釐清,以免權益受損。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08 22:10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若欲解約,所述的約定應先請僑馥建經進行最後催告,若仍未履行,才有解約的效果。
    
    
                         
  • 黃健淋律師
    黃健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09 11:48
    回覆諮詢(554)、最佳解答(10)、獲得感謝(13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依您所述及目前提供之契約約定來看,對方確已違約,惟仍須由僑馥建經為最終催告後,對方仍未履行始生解除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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