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日本人跨國告了加重誹謗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3399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我是被告加重誹謗罪,原告是實驗室認識的日本人(現已回國),原告在 Twitter 上匿名以日文公開發布了他一些私德不好的事,但因為是匿名,所以一般人不會聯想到是原告,而被告則在 Twitter 運用原告已停用的帳號 (Twitter 可以申請使用停用的帳號名稱),並以此公開這些事為原告所做 ,原告發現後送案到東京檢察局,調查被告的電信商查到 ip 後,東京法院轉交至台灣檢察官偵查,原告委任台灣律師來處理。目前第一次偵察庭已結束,在庭上給了一些證據,也就是證明這些內容是原告之前就已經公開的。但因原告是日本人,當此事被揭發後,認為相當嚴重,被告在第一次偵查庭有承認所為,並感到抱歉。原告進而要求和解金一百萬(宣稱日本請律師很貴等等),因實在不合理便沒有答應。

問題:
1.  下次偵查庭如何準備應對較好?目前看來很難和解
2. 假使和解未果,如何提高獲得緩刑的機會呢?
3. 上偵查庭時被告有提供書證給檢察官,內容為犯案動機及相關電子證據證明發布的內容為真實。書證是被告自己寫的,檢察官拿回去會作為參考詳細調查嗎? 還是要請律師寫訴狀才願意受理被告的辯詞?
4. 假使仍有認為陳述不完整的部分,是否需要補充答辯狀呢
5. 假使對方又告民事,會與刑事的結果相關嗎?還是會因為對方是日本人,根據物價等等,還是產生相當高的賠償金額呢?
8635b5fd用戶 發表於 2020/10/19 19:51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0/10/19 20:27
    回覆諮詢(19838)、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5)

    建議與律師諮詢,協助提出答辯狀或與律師討論後續的開庭應對,以爭取不起訴處分。陳述不清楚的部分,應以答辯狀補充
    如遭起訴,對方可能提出附帶民事求償,視po文內容,一般來說判賠金額通常數千至數萬元。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19 21:15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見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建議儘速諮詢專業律師並委託律師辯護為妥。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10/20 10:41
    回覆諮詢(4141)、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您好:
    
    1.雖您已承認所為並感到抱歉,惟仍建議提供本案事實之相關事證與律師諮詢有無可替您爭取的部分。
    2.可表現出和解誠意並嘗試提出其他補償方案爭取法官認同。
    3.檢察官都會看,重點還是寫的內容是否切中案件的要點。
    4.可用書狀再補充答辯。
    5.刑事起訴的話對方可透過附帶民事求償的方式向您請求精神慰撫金,法院會審酌雙方資力、學經歷、被害狀況等情狀做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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