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誣指自己帳戶被騙去做為人頭與我接案的廣告文有直接關係
刑事犯罪 其他 1493 次瀏覽事實經過: 本人前往竹北刑警大隊接受偵查 偵查過程中,我的偵查員因偵查需要 有給在下觀看對方提供的證據賴對話截圖 根據對話截圖,對方去詢問借貸的時間是2/14晚上09:08 偵查過程中因為只有手機 在下也只能確定有發該篇文章 回去用電腦調閱當時的文章以及對方指認的文章確切時間 發現我的發文時間是2/14晚上09:58 證明他去詢問跟我的文章完全無關 為了給對方機會,本人將時間證明截圖提供給偵查員,請他再度詢問 然而對方堅持是因為我那篇文章 問題: 1.我是否可以請求偵查員提供對方的賴對話紀錄做為證據 2.請問開庭後,我是否能夠對對方提起誣告訴訟或是其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