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和解費用部分如何計算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642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09/05/12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有受傷也驗傷,對方無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及做筆錄現場沒有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有保險 五、事實經過: 對方闖紅燈撞我,出判表對方全責 六、問題: 和解要如何計算精神賠償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09/05/12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有受傷也驗傷,對方無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及做筆錄現場沒有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有保險 五、事實經過: 對方闖紅燈撞我,出判表對方全責 六、問題: 和解要如何計算精神賠償
諮詢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