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朋友借款並簽寫契約書,但並未如期償還,經過6年此份契約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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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朋友借款並簽寫契約書,但並未如期償還,經過6年此份契約具有法律效益嗎?
可以透過哪些法律途徑要求對方約定還款細節並履行嗎?
482b31ee用戶 發表於 2020/10/22 15:33

3 位律師回答

  • 許世昌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22 15:51
    回覆諮詢(611)、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175)

    感謝律師回答
    原則上,雙方簽屬借貸契約,即具有法律效力;
    可以寫存證信函方式要求對方還款,或是以支付命令方式;
    個案建議提供借款契約書與律師諮詢確認;
    以上提供參考,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與我聯繫諮詢。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0/22 16:33
    回覆諮詢(19762)、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雙方自願簽署且內容沒有違反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契約有效。
    可先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限期清償。如對方置之不理,可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履約。具體細節可加LINE 諮詢。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23 05:01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雙方自願簽署契約即有拘束力,而一般借貸債權的請求時效為15年,所述情形僅經6年,時效尚未消滅,若經催告仍不還款,可透過法院程序維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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