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的馬桶管線不通,房東堅持是我的問題,但我並無任何不當伸張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3126 次瀏覽搬到新住處不到2個月(新住處在2樓)馬桶就堵住3次,並無任何不當使用馬桶,會丟可溶性衛生紙進馬桶(春風跟舒潔),應是此房屋管線有問題,且水電師傅也來通2次了,亦說明馬桶應是能丟衛生紙的,但房東堅持是我個人問題,雖然目前馬桶以通暢,但未來此情況將會持續發生,房東認為不是他房子管線的問題,堅持如果我要退租,就必須付1個月的違約金,請問該如何伸張我的權益?
搬到新住處不到2個月(新住處在2樓)馬桶就堵住3次,並無任何不當使用馬桶,會丟可溶性衛生紙進馬桶(春風跟舒潔),應是此房屋管線有問題,且水電師傅也來通2次了,亦說明馬桶應是能丟衛生紙的,但房東堅持是我個人問題,雖然目前馬桶以通暢,但未來此情況將會持續發生,房東認為不是他房子管線的問題,堅持如果我要退租,就必須付1個月的違約金,請問該如何伸張我的權益?
您好,除租賃契約另有約定之外,出租人本有修繕租賃物之義務,所以只要不是您任意造成之破壞,原則上皆應由出租人處理,且其亦不可隨意扣您的押租金。另,您也不用過於擔心,只要您小心地使用租賃物,原則上出租人亦無法對您有任意之主張。 綜上,若有疑問,再行討論,謝謝。 PS. 1.民法第429條第1項:「租賃物之修繕,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由出租人負擔。」 2.民法第430條:「租賃關係存續中,租賃物如有修繕之必要,應由出租人負擔者,承租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出租人修繕,如出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修繕者,承租人得終止契約或自行修繕而請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或於租金中扣除之。」 3.民法第432條:「(第1項)承租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管租賃物,租賃物有生產力者,並應保持其生產力。(第2項)承租人違反前項義務,致租賃物毀損、滅失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依約定之方法或依物之性質而定之方法為使用、收益,致有變更或毀損者,不在此限。」
對方要求不合理,可聲請調解尋求解決。
您可以主張房東必須提供合於租賃使用目的的租賃物,且要負責修繕,您可寄發存證信函催告其履行,若其拒絕,您可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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