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由 檢察官認定被告A、G與被告B、C、D、E、F共謀,為投票給被告A而虛遷戶籍,並對被告A、B、C、D、E、F、G等7人提起公訴。 二、本律師同時受被告B、C、D、E、F、G六人委任,為六位被告辯護如下: (一)另案民事確定判決已明確認定被告B、C、D、E、F並無虛遷戶籍...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皆為化名。 事情經過 小黃是一位單純的大男孩,平時因為工作壓力大且生活煩悶,時常透過交友軟體與網友聊天,某天在網路上認識女網友小嫚,小嫚自稱有一位朋友小珊在做投資,讓小黃去跟小珊聯絡了解詳情。 小珊邀請小黃入股一起賺錢,以「比特幣、黃金、美金」等...
這件因被告另有他案正在緩刑中(無法易科罰金,故如緩刑被撤銷,就要去關...),刑度超過6個月依法一定要撤銷緩刑,低於6個月則不一定會撤銷緩刑。 ️本件的勝訴條件,即係竭盡所能將刑度壓在6個月以下。 因閱卷結果顯示本案沒有打無罪的空間,故以認罪的前提下,搭配積極達成與告訴人之和解,以期法院...
一、被害人提告主張:被害人上拍賣平台購買遊戲主機,依照詐騙集團指示將款項匯入以被告手機門號申辦的虛擬銀行帳號。因未收到所購買的商品,驚覺受騙而報警。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辯護,主張並無任何證據證明被告跟詐騙集團之間,存有主觀犯意聯絡,再加上客觀上被告也沒有詐騙被害人的犯罪事實。被告是基於信任...
一、檢察官起訴認定:被告明知未依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規定領有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者,不得經營電子遊戲場業,竟基於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及賭博之犯意,擺放經變更遊戲歷程並加裝彈跳檯面之選物販賣機1臺,供不特定人把玩,與來店之不特定人對賭,藉此經營電子遊戲場業。被告藉獎品價格高低、以小博大之方式,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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