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指定繼承人

遺產.繼承.贈與 繼承人 820 次瀏覽
單親家庭
家中成員:父、長男、二女(重度殘障)、三女、么女
所有:一間房屋、一塊政府徵收地

哥哥結婚後,久久才回來家裡,且氣氛都很僵,噓寒問暖的話都沒講,就只會問爸爸什麼時候分家產,目前已經十幾年了沒出現了,連爸爸住院也沒出現過。
二女需請看護,哥哥說他不想照顧也不想支出,所以費用都是由三女與么女支出與照顧爸爸。
目前爸爸身體越來越差,害怕有一天走了有遺憾…
所以想詢問:
1.如果寫了遺囑註明他不孝,不讓他繼承,那要怎麼證明他不孝?因為也沒錄音錄影,只有家裡人知道哥哥的所作所為。
2.如果使用贈與,執行的方向第一步應先做什麼?
謝謝。
f9e70773用戶 發表於 2020/12/07 19:38

2 位律師回答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12/07 20:38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您父親可以透過民法所規定之五種法定之遺囑方式,於生前先立好遺囑,分配自己之遺產;惟以遺囑分配遺產仍不得侵害繼承人之特留分。
    
    另,須有民法第1145條所定喪失繼承權之事由,始能剝奪繼承人之繼承權,除此之外,繼承人皆應有繼承權。
    
    再,贈與的話贈與契約要寫清楚,且不動產要辦理好所有權移轉登記(須經書面),始生移轉之效力。
    
    綜上,如您仍有疑問,可以加LINE討論,謝謝。
    
    PS.
    
    民法第1145條:「(第1項)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一、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二、以詐欺或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之者。三、以詐欺或脅迫妨害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妨害其撤回或變更之者。四、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之遺囑者。五、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第2項)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規定,如經被繼承人宥恕者,其繼承權不喪失。」
    
    
                         
  • 王友正律師
    王友正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09 18:01
    回覆諮詢(40)、最佳解答(6)、獲得感謝(10)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 您父親可先寄發存證信函要求您哥哥來探視及扶養,若您哥哥不願意,則您父親就可以再以存證信函寄發給您哥哥與其他親屬,表示因為您哥哥對您父親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所以不得繼承您父親之遺產,以此方式讓您哥哥喪失繼承權。
    2. 至於若要選擇生前贈與過戶,則建議將贈與契約寫清楚,繳交贈與稅後,以贈與原因辦理移轉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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