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樓使用權
不動產.土地 其他 2735 次瀏覽事情經過:鄰戶頂樓加蓋因修善為由把通往四戶連棟公寓的通道封閉不給通行,並說只有他們戶號的住戶才有通行權。 問題:此為舊公寓,土地分割四分之一,分成16~22號 1.請問這樣他是否可以依此要求不讓通行 2. 是否觸犯那些法規,在麻煩幫忙 謝謝
事情經過:鄰戶頂樓加蓋因修善為由把通往四戶連棟公寓的通道封閉不給通行,並說只有他們戶號的住戶才有通行權。 問題:此為舊公寓,土地分割四分之一,分成16~22號 1.請問這樣他是否可以依此要求不讓通行 2. 是否觸犯那些法規,在麻煩幫忙 謝謝
你好: 首先要先釐清頂樓平台是否有分管契約或約定專用之情形存在,若有,則分管契約之約定及規約就頂樓平台約定專用如何規定。 若無分管契約或約定專用之情形,頂樓平台屬於共用部分,區權人擅自佔用搭蓋違建,刑事部分可能會觸犯竊佔罪,民事部分可以訴請拆屋還地及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 若違反分管契約或規約之規定,可以請求回復原狀,若不回復則可以請求排除侵害。
依所述,應先確認連棟公寓通道部分產權是否為共有部分,若是,貿然封閉不給通行,會有民刑事責任問題。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您好: 若頂樓之使用並非約定專用或另定有分管契約,屬共有,則在民事法律關係上,可認為共有人中一人未經協議,任意占有共有物之全部或一部爲用益,其他共有人可對其主張者有3點: 1、所有物返還請求 2、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 3、不當得利請求 另外,在刑事部分,則可能還涉及刑法第320條竊占罪。 以上說明,希望對您有幫助。
因彼此為鄰居,建議先告知法律上原因理性溝通恢復通行權, 倘對方仍置之不理, 建議可委由律師寄發律師存證信函,告知法律責任與嚴重性,要求限期改善否則提告, 有時即可順利解決爭端. 如對方再不予理會,則建議提告. 另對方是否有頂樓的加蓋權限,更是另一根本問題,如確認未有權限,可訴請拆除及賠償. 謹提供本所承辦成功案例,供您參考 刑事 民事及公司 歡迎電洽02-2705-7238或0979-529-828 或加入lineID hyl828(前三碼為英文小寫) 洽專員預約諮詢 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除花東外 全國皆設有分所)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 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信賴法律事務所律師 •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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