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帳被雇主以薪水償還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621 次瀏覽內容:打工時有確實填寫資料,且時薪為158元整,但是工作時數被竄改,原本要報公帳的車費與用品錢變成我要自掏腰包,雇主說薪水就是這些公帳的補償,而薪水也無法完全抵消公帳費用,以至於本人沒有獲得應有薪資,反而虧損。 問題:請問這樣雇主是否有違反任何問題? 有辦法和雇主要回應有的錢嗎?
內容:打工時有確實填寫資料,且時薪為158元整,但是工作時數被竄改,原本要報公帳的車費與用品錢變成我要自掏腰包,雇主說薪水就是這些公帳的補償,而薪水也無法完全抵消公帳費用,以至於本人沒有獲得應有薪資,反而虧損。 問題:請問這樣雇主是否有違反任何問題? 有辦法和雇主要回應有的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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