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休假折現是否有違反勞基法的請教問題。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165 次瀏覽您們好,想請教今天領到12月發放的薪資,第一次領特休,很高興,結果卻很失落,工作情況是約聘做了一年,今年沒有續約了。 [img=] 原本離職之前,是有聽說會有特休的錢跟颱風假出勤3~5天的錢會給我們,但是,實際領到發現落差了1000附近,後來詢問才發現特休沒有給滿被扣了 .. [註]我們從來沒有主動請假也沒有休到任何一天特休,當初約好是7天特休。 剛剛一起做這份工作的友人致電問了領班,對方說是「法定116天,我休124天,扣掉就是8天,扣掉五天颱風假,剩下3天,又扣特休7天,最後能換成錢的只有4天。」 至於颱風天數,我出勤忘了大概2~3天,當時說是會補假之後也沒有消息,然後離職前又說會貼成錢,之後又說沒有消息,我知道勞基法沒有規定雇主要給,所以這部分沒有什麼意見。 特休這個部分,是合法的嗎?我們沒有主動去休掉,不是一定要給7天換成錢?排班都是他們自己排的,我們也沒有要求過一定要休之類的話,現在才扣東扣西,不知道是不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