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前公司未幫勞工投保 卻被告在職不法獲利

勞資糾紛 其他 1308 次瀏覽
該公司在我在職時 並沒有幫我做保險(OFFER書上有寫有勞保跟勞退 但是都沒有)
我在入職後,也沒有簽屬任何OFFER一式兩份等文件
我在入職一周後 也有向老闆詢問投保情況 老闆並未給予清楚答覆
直到工作三個月半 被騙簽屬"自願離職"後 回去查看保險情況時
才發現公司在在職期間根本沒有投保 也沒有任何文件屬名公司不提供保險等
但是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八條規定 :僱用員工未滿5人之事業單位員工,得自願參加勞工保險。另依照就業保險法第5條規定,年滿15歲以上,60歲以下之本國籍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
所以我在離職後,去新北市勞工局投訴該公司 而且該公司在被檢舉後也因查證屬實
被罰款,但現在該公司老闆因為在薪資上面 有將應扣的保險金加在我的薪水上
用此來提告我在職時不法得利
但是在該公司的OFFER LETTER上 有寫提供勞健保和勞退
這個應該是幫忙保險 且將保險金額扣除至薪水上
而非 提供這些額外金額在我薪水上 然後視同有幫我投保 或者 自行投保
在進入該公司的時候 我沒有簽屬任何文件 我覺得他是沒有任何證據去提告我不法獲利
今天有收到地方法院的勞動專案法庭通知書 若有需要可以提供以便了解更多謝謝。
cdf49f52用戶 發表於 2021/01/01 22:03

3 位律師回答

  • 梁雨安律師
    梁雨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1/01 22:11
    回覆諮詢(459)、最佳解答(11)、獲得感謝(93)

    感謝律師回答
    提供勞健保和勞退,原則上僅係重申勞基法的法律規定,無從代表薪資總金額有包含公司代為墊付之勞健保。
    且,若薪資真係包含公司代墊之勞健保,薪資明細單上理應有類似字樣的載明,請卓參。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1/01/01 23:26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墊付金額與雇主依法投保責任,為兩件獨立不同事件,若以此為理由拒絕投保,應無理由,依法勞工局可以開罰並且應賠償您勞保金額損失,至於您薪水有無不當得利部分,端視當初你於雇主當初約定內容為何,以及證據為何,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1/01 23:51
    回覆諮詢(19806)、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1)

    感謝律師回答
    建議針對公司求償未投保勞保及勞退之損害。
    另可提供起訴狀與律師諮詢後續如何答辯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