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保權益問題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669 次瀏覽事實經過: 本人於2020/04/10至一間飲料店就職,直至2020/10/16公司才幫我保勞保,而2020/10/16至今的投保金額有高薪低報的問題 問題: 1. 2020/04/10至2020/10/16之間的勞保金額我能要求老闆支付給我嗎? 2. 2020/10/16我的實領薪資為29000而公司幫我投保的級距卻為23100,我該如何為我以後勞退的權益作爭取呢?
事實經過: 本人於2020/04/10至一間飲料店就職,直至2020/10/16公司才幫我保勞保,而2020/10/16至今的投保金額有高薪低報的問題 問題: 1. 2020/04/10至2020/10/16之間的勞保金額我能要求老闆支付給我嗎? 2. 2020/10/16我的實領薪資為29000而公司幫我投保的級距卻為23100,我該如何為我以後勞退的權益作爭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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