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雇主要資遣費及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雇主反過來要員工之前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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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這份餐飲座快一個月 然後突然被資遣 於是我跟雇主要了資遣費及非自願離職書 一開始雇主完全不給 結果後面 老闆有約見面處理 於是我又問了一次  但老闆卻不回答 反而說 我在上班的第3天 因為烤麵包烤焦誤觸警報 而這是他們店裡第二次發生 (但我上班之前完全未提及此事以及重要性) 所以被開3萬元的罰單並跟我要賠償  我可以主張責任不再我 跟 營業風險 嗎?  這樣有算恐嚇意味嗎
98f2d76d用戶 發表於 2021/01/27 01:03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1/27 07:42
    回覆諮詢(19800)、最佳解答(1508)、獲得感謝(5758)

    您好,建議向勞工局申訴並聲請勞資爭議調解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1/27 07:42
    回覆諮詢(19800)、最佳解答(1508)、獲得感謝(5758)

    您好,建議向勞工局申訴並聲請勞資爭議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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