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一年之年終計算(經常性薪資)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463 次瀏覽
您好: 
想詢問公司於聘任書上,薪資核定時同時寫了年薪資(XX 萬/14個月)及每月月薪(XX0000/14之平均月薪二),但勞動契約上僅寫了每月月薪。 
 
因於2021/2/24到職才滿一年,
今天發與薪水時,發現公司未發年終,
僅支付月薪,
此情況是否為「應給予而未給予保障年薪」?

該情況是否可向勞工局申訴?

非常感謝
62d2979f用戶 發表於 2021/02/05 20:59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2/05 21:16
    回覆諮詢(19843)、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5)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建議向勞工局申訴並聲請勞資爭議調解
    
    
                         
  • 62d2979f用戶
    發表於 2021/02/05 21:29
    想請問律師 當先詢問公司,但其以未滿一年,故不發予年終,是否違法,仍可向勞工局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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