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後,公司要求自行前往公司領薪資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484 次瀏覽
在今年二月時離職,公司卻強硬要求我要親自到公司領一月薪資,要求用匯款方式結清薪資,但是卻被拒絕,想請問是否合理。
以及一月初時駕駛公司租賃車時,自撞車禍,公司在我二月初離職後要求我負責賠償,但是我打給保險公司詢問,租賃車的維修費用已經有賠償了,但是公司又要我賠償一次,想請問是否合理。
dcd3f83c用戶 發表於 2021/02/08 15:00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2/08 15:14
    回覆諮詢(19842)、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5)

    感謝律師回答
    結清薪資方式雙方約定即可,如有爭議,可向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賠償原則上依照當時約定而定,如未約定,自撞車禍之賠償應由您負責,如認為公司要求不合理,亦可申請調解進行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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