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診斷證明書請病假被拒,公司記我曠職

勞資糾紛 解僱.借調.調動 1381 次瀏覽
去年10/15開刀住院,與主管口頭上約定病假30天休完後申請留停到年後,3月2日上班。
請病假是用醫院診斷書請假沒有其它文件,當時公司說沒有所謂的留停,想退我勞健保,或是由我全額負擔保費包括公司勞退或是選擇自己離職。後來有爭取到留職停薪.繼續加保。但沒有任何文件可以證明。
身體一直復原不好,醫囑要我多臥床休息,2/18請醫生再開診斷證明書,2/24回報主管想再休養二個月並親自去公司請假被拒絕,2/25公司公告我曠職一天,2/26我寄存證信函附上診斷證明書請病假2/25-4/12、事假4/13-4/30。公司勸說要我自己離職,我不同意,想申請勞資調解爭取資遣及非自願離職書!

問題:公司公告上説我一月未合規定請假,但之前説好的留職停薪完全被否定!我要如何舉證,當時完全是口頭上恊議,本只想繼續申請留停,但因説我曠職只好申請病假,事假!我還有什麼需要注意才不會被公司惡意解僱⋯⋯
或是説該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不受損!公司説了不管是否調解也不會讓我留在公司了!
777faedf用戶 發表於 2021/02/27 00:26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2/27 10:13
    回覆諮詢(19796)、最佳解答(1508)、獲得感謝(5758)

    建議向勞工局申訴並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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