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合約簽約違約

勞資糾紛 其他 822 次瀏覽
請問,最近跟公司簽了店長合約,但因工作範圍太多事情太多連休假也要做工作的事情,壓力極大之下想離職,但因合約未到,公司要求賠償違約金3萬。上網查詢勞基法相關條文之後才發現,簽合約是要公司有培訓勞工或者有給勞工保障之類的薪水。細看簽的合約,合約期間公司並沒有培訓,也沒有保障我簽約任職期間任何的福利。想請問這樣的合約我離職還需要賠違約金嗎?
之後我有詢問會計這份合約是否不合理,會計只回我說一開始我簽約又沒有提出,所以沒辦法。
33bd1b80用戶 發表於 2021/03/05 17:27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03/05 18:10
    回覆諮詢(19833)、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4)

    感謝律師回答
    原則上自願簽署,任意違約需賠償違約金。如認為違約金過高,或雇主任意違反相關規定(例如休假加班不給加班費),建議向勞工局申訴並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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