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薪, 雇主承諾變賣公司房產支付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844 次瀏覽事實經過: 公司積欠員工薪資及勞健保費超過六個月, 員工多次要求給付未果, 近日與雇主會議時, 雇主承諾會變賣公司辦公室, 在清償積欠銀行抵押借款及必要稅金後, 剩餘金額將優先用以支付員工薪資及資遣費 問題: 1. 如何確保公司變賣房產後的資金可用以支付欠薪? 償還的順序由誰決定? 2. 是否有必要請雇主簽署任何書面承諾文件(如切結書之類), 用以確保其承諾的清償順序及金額? 3. 雇主變賣房產此舉是否有詐? 員工該如何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