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勝訴跟勞工局投訴面臨刑事問題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1207 次瀏覽
離職後發現因資方高薪低報造成我勞保勞退損失已勝訴
問題是向資方提出民事告訴之前我有先向勞保投訴資方
民事庭結束後對方以以下內容告知我

因日前妳有向勞保局投訴公司短報妳勞退金ㄧ案,因已交付新北地檢署判決中,請妳今天中午之前將撤件說明書傳真回去勞保局撤銷投訴,以免重複繳納妳的勞退金,
妳就會涉嫌詐欺勞退金的嫌疑
之後還要對妳提出刑事告訴,我們雙方就會比較麻煩!請勿自誤

我有兩個問題

1.請問我如果不照著資方的意思撤件是否真的會面臨他們所說的刑事告訴?

2.我已經離職資方因裁罰而重複繳納我的勞退資方是否可以申請退費?
8425bc94用戶 發表於 2021/04/08 13:01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04/08 13:16
    回覆諮詢(19806)、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1)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您並沒有詐欺犯意,向勞工局申訴也不至於構成詐欺罪嫌。反而是雇主高薪低報有刑事責任,雇主的說法目的應該是藉此免除自己責任。
    因為不清楚您的實際情況,如仍擔心,可以提供更完整的事實經過加Line諮詢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4/08 13:22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是否撤件仍應視您的權益是否確實已受保障而定,又如民事已有相關判決,對方自能以此向勞保局說明,不為重複繳納,原則上對方係希望您撤件,其即無需再因應勞動局之要求而為相關處置,故原則上您應未有配合義務,但仍得與對方妥為溝通。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