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讀費逾期未給 未依照法律增加加班費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440 次瀏覽
我在百貨臨時專櫃打工,打工時間是1/30-2/17,打工結束後老闆到現在四月了都還沒給我薪水,中間他有答應我四月中旬之前會給,但是現在19號了都還沒看到到帳,而且老闆事先和我對帳時,都沒有依照法律規定給我算入年假期間的雙倍工讀加班費,我在和老闆確認完對帳數目後,自己詢問其他聘請條件和自己一樣工讀生才知道,老闆惟獨沒有給我算過年期間的雙倍薪水,對其他工讀生是正常給雙倍,卻沒有給我加算
fc56459a用戶 發表於 2021/04/19 19:48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4/19 20:15
    回覆諮詢(19844)、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5)

    您好,針對雇主違法不給加班費,可以向勞工局申訴並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 鄭楓丹律師
    鄭楓丹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4/19 21:15
    回覆諮詢(2423)、最佳解答(73)、獲得感謝(771)

    您好,可以先向雇主協商看看,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4/19 21:40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您好,建議直接跟老闆說如果不給應付工資,即向勞動機關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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