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15-1條

勞資糾紛 其他 956 次瀏覽
您好,我想請教有關勞基法15條之1的規定。
1.我在航空維修公司擔任助理工程師,當時受訓有簽一份勞動合約,內容是公司提供專業訓練,綁約5年,提前離職需賠償訓練費用860000元,逐月遞減,並另外賠償3個月薪資的違約金,公司並無提供額外補償。
對於86萬逐年遞減這項滿足15條之1的第一點,公司提供專業訓練,這點我沒有什麼異議,但對於另外3個月薪資的違約金,並無相對應的補償獎勵,這筆違約金是否合理合法?
今年8月我已經服務即將滿4年,年底想離職轉換跑道,對於違約金有疑慮。

謝謝您
7c7b23ff用戶 發表於 2021/05/10 11:38

3 位律師回答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10 11:59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因航空業較為特殊,最低服務年限約定似多為司法實務肯認,可能難以爭執該約定無效,不過因服務年限已滿四年,對於三個月的違約金應可按比例調降,屆時應可向公司爭執。
    
    
                         
  • 鄭楓丹律師
    鄭楓丹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10 13:56
    回覆諮詢(2423)、最佳解答(73)、獲得感謝(771)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因有簽訂契約,建議加line進一步提供完整契約諮詢。
    
    
                         
  • 劉芳茵律師
    劉芳茵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10 15:46
    回覆諮詢(279)、最佳解答(15)、獲得感謝(78)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關於違約金約定是否合理,或是否有討論減少支付違約金的空間,建議您提供契約條款與律師討論,對於解決您的問題會比較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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