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公司要簽約的員工簽本票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1186 次瀏覽保全業者要求簽約人員簽本票
保全業者要求簽約人員簽本票
您好,簽發本票的意義在於,逼迫員工答應一定的條件,以便到時候可以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類似擔保的概念,但就業服務法第五條雇主不得請求員工交付保證金,所以雇主這個舉動是不合法的,員工屆時可以向勞動局檢舉,雇主則有可能會因此被開罰六萬至三十萬的罰款。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您好,針對雇主要求您簽本票,您可以拒絕,並向勞工局檢舉申訴
建議您盡快向當地勞工局申訴並檢舉,透過勞資爭議調解取回本票
您好,雇主此舉顯已違法,得要求雇主返還本票,並得向勞動機關申訴(惟您自得評估獲有此工作之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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