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

不動產.土地 擔保.抵押 565 次瀏覽
債權人在93年向父母借貸,並設定土地作為抵押,在94年進行法拍都沒賣出,期間也有致電追討未果,再之後也未進行法拍,父母不知情有15年的請求權以及5年抵押權,再20年期滿之後債權繼承人就起訴要求塗銷登記
問題:
1、在這種逾時20年的情況下有辦法向繼承人追討債務嗎?
2、如果無法追討債務的話能夠把抵押在進行法拍的動作嗎?
3、在這種情況下答辯狀要怎麼陳述會比較有利呢?
94f338fe用戶 發表於 2021/05/14 20:39

4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1/05/14 21:10
    回覆諮詢(6805)、最佳解答(160)、獲得感謝(1684)

    您好,除非有中斷時效事由,或是對方承認債務否則恐怕請求權罹逾時效,有無訴訟或是求償空間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1/05/14 21:12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您好,如果時效已消滅且對方懂得時效抗辯,基本上就可拒絕清償。所述情形是否已時效消滅,可盡快備妥完整資料請律師確認,以免延誤時機。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5/14 21:19
    回覆諮詢(19555)、最佳解答(1501)、獲得感謝(5709)

    您好,建議您先提供相關資料(謄本、借貸契約等)與律師諮詢是否有要求清償債務或抵押權拍賣的空間。若即將超過時效,建議盡快與律師諮詢
    
    
                         
  • 鄭楓丹律師
    鄭楓丹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15 09:44
    回覆諮詢(2423)、最佳解答(73)、獲得感謝(771)

    您好,得否主張時效中斷,仍以實際書面資料記載為準。建議您可以加line進一步諮詢,以利律師給您完整建議及答辯方向。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