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賠償制服費用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6072 次瀏覽
我已在目前服務單位工作一陣子
公司最近要求強制訂做新制服(過往無強制要求)
訂做完一定期間內離職需賠償全額費用
由於公司上班時間並未強制穿著公司制服
且若在規定之一定期間內再次要求製作新制服
會造成不管何時離職都需要賠款的狀況
因此覺得不太合理

有兩個問題想詢問
1.這樣的要求是否有效
2.若離職時能否僅以歸還制服代替賠償
faafda66用戶 發表於 2019/10/08 16:34

1 位律師回答

  • 楊時綱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19/10/10 14:17
    回覆諮詢(131)、最佳解答(15)、獲得感謝(56)

    (1)「制服係雇主為事業經營之目的,強制勞工於提供勞務之場所或提供勞務之當時所為必要之行為,其或為工作安全之目的,或為勞動紀律之需要,其費用應為勞務成本或職工福利之一部分,要求勞工負擔或分擔成本,顯不妥當。」(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9.10.16.(89)臺勞資二字第00四三五五0號函)。主管機關見解認為制服費應該是雇主要負擔的成本。不過,在法院則因個案情形各自不同,並未有統一的結論。
    (2)依你所述,雇主似乎負擔制服費,視勞工在職多久而決定是否求償。首先,最好檢視雙方約定的具體文字內容為何。其次,雇主日後若是要求賠償而從薪資直接扣減,則有可能違反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的規定(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