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員離職造成職務缺人,表面委婉實則強迫轉調與原工作內工作

勞資糾紛 解僱.借調.調動 1004 次瀏覽
1.人員大量離職,原本一個人已處理超過負擔的工作,三個人的工作變成我一個人做,這樣的時間近一段時間後,現在又因為人員離職,要我接與原本職務內容不同的工作,而原工作也需一起做,提出問題後,反而被下馬威,表面詢問意願,實則強迫說要是不配合,會跟老闆投訴...
2.因為要強迫我接受,告訴我說同事背地裡都說你不是會配合的人,很多同事都說你不好講話,你應該不是這樣的人吧這種方式要強迫我接受,用抹黑非事實的方式,請問這算造謠及職場霸凌嗎?我想連造謠的人一起告,但他可能離職了這樣能告嗎?
請問以上這樣違法嗎?需蒐集怎樣的證據才能申訴!
3b5f4f19用戶 發表於 2021/07/25 01:35

4 位律師回答

  • 謝富凱律師
    謝富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25 02:06
    回覆諮詢(230)、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83)

    1.依所述內容,似乎是主管的行為讓你認為權益受損課,可考慮依公司內部申訴管道,向上級主管提出。
    2.蒐證,以能夠證明所述事情為真,為基本原則。任何能夠證明的人(證人)或物(證物)都可以提出。然而提出必須思考訴求及策略。
    例如,縱使所有經過都能夠證明為真實,想要達到的訴求是什麼?讓公司依照原本的待遇如數支付報酬?或者讓亂說話的人負擔其法律責任(民事或刑事)?
    如果沒有任何頭緒,建議諮詢專業律師後,才能幫助自己思考並妥善擬定應有的策略。
    
    
                         
  • 3b5f4f19用戶
    發表於 2021/07/25 02:25
    這種片面轉調工作內容合法嗎?如不接受可否要求非自願離職
  • 謝富凱律師
    謝富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25 02:31
    回覆諮詢(230)、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83)

    如果真的不同意轉調工作內容,建議自請離職(自願離職沒有資遣的問題),或者如上所述先循公司內部程序向上級主管申訴,否則無法釐清公司(資方)的責任歸屬。
    如果內部申訴後很明確知悉工作內容調動確實是資方的意思,可以檢視調動是否符合勞基法規定(請自行網路搜尋「調動五原則」),才能進一步確認調動的合法性。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7/25 10:17
    回覆諮詢(19795)、最佳解答(1508)、獲得感謝(5758)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造謠部分可提出刑事妨害名譽告訴。針對公司不合理調職,可向勞工局申訴並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如果有其他問題可加Line諮詢
    
    
                         
  • 梁雨安律師
    梁雨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26 14:56
    回覆諮詢(459)、最佳解答(11)、獲得感謝(93)

    感謝律師回答
    1.勞資糾紛可向勞工局申訴。
    2.造謠部分如可掌握是何人為之,且有相關事證,有提告誹謗的空間。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