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婚紗公司不願意按照合約全額退訂金
消費糾紛 其他 1316 次瀏覽本人(甲方)於2021年1月19日與**婚紗(乙方)簽訂合約。合約中敘明:甲方因天然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本合約無法履行者·····得解除本合約,不需負擔損害賠償責任;乙方應將甲方已支付之訂金退還甲方。本人旅居美國於今年初與配偶註冊結婚,原訂今年六月底返台宴客,詎料5月中旬台灣Covid-19疫情延燒,實施全國三級警戒,以致配偶的特別入境許可,因政府法令變更無法入境。因疫情影響時間更是難以預測,本人萬般無奈只得通知乙方解除合約並請求返還訂金。甲方卻以前期作業已經進行(與主持人與攝影師各開了大約1.5小時的視訊會議,說已經支付共8000元給主持人跟攝影師),只願退還七成訂金。台灣疫情突然嚴重爆發,政府宣佈三級疫情警戒,嚴格管控外籍人士入境,實屬天然不可抗力之因素。本人數度與乙方溝通無效,找了消基會申訴後對方態度依然強硬只願意退7成訂金,另外也發現對方超收20%訂金。 我有兩個問題想要詢問: 1. 有甚麼處理上的建議? 2. 對方是否合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