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離職
勞資糾紛 解僱.借調.調動 2400 次瀏覽律師您好: 由於我們(全職員工五人)上週開會時,老闆無預警大聲斥責並飆罵三字經,昨日又大聲斥責大家,近期因為資方需要我們重新簽訂新的工作合約,大家都在猶豫,畢竟跟當初應徵進公司的工作內容相差甚遠,大家都不願意簽署,由於資方逼迫這兩天要我們一定要簽不然請離職 1.我們可以依照勞基法14條重大辱罵此條約要求資遣嗎?同時可以提告公然侮辱嗎? 2.由於常常無預警斥責,導致大家工作壓力大,決定離職,但若是全體離職會有法律責任嗎? 3.我們想先寄存證信函告知雇主,並請雇主依照勞基法資遣,寄出後還要去公司上班嗎?還有預告離職的責任嗎?我們都未滿一年 請律師幫幫無助的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