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勤紀錄與工資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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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老闆口頭索取近五年的工資清冊與出勤紀錄後,老闆以「負責這個部分的員工受傷」為由表示至少要4~6週才能回到崗位,然後強調同意提供給我但是因為員工受傷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提供給我。但是上網查到勞基法規定置備的意思是隨時供檢閱或利用,這樣是不是屬於不合法的?
然後老闆要我自己去寫書面申請表來申請出勤紀錄跟工資清冊,但是詢問後得知公司「並沒有這種申請表」,老闆要我自己擬定製作撰寫一份申請表然後遞交給他,這樣我一定要寫嗎?
30210190用戶 發表於 2021/11/10 01:14

5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11/10 07:16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您好,申請清冊,沒有一定的形式,老闆也不應該以所謂員工受傷來遷延交付時日。老闆應該不太合法。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 鄭楓丹律師
    鄭楓丹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11/10 08:25
    回覆諮詢(2423)、最佳解答(73)、獲得感謝(771)

    您好,沒有沒有一定形式,但您撰寫也做為證據,若老闆未來仍無顧刁難,您可以向勞工局申訴。
    
    
                         
  • 吳于安律師
    吳于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11/10 11:31
    回覆諮詢(222)、最佳解答(2)、獲得感謝(72)

    原則上這些資料是平時就要準備,建議您可以先將詳細經過及資料line提供給我們,並和律師商量對策後,再與雇主協商或者向勞動主管機關檢舉。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11/10 12:14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您好,你跟老闆說如果不給予,可能需要申訴勞動機關進行勞動檢查,對方可能就會積極配合辦理。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3/25 11:22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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