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休日數計算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457 次瀏覽已於107.6.6入職至今 預計111.2月底離職。 從一開始入職至今皆無休到特休 因要離職 想請問特休折現的計算基礎。 以下為勞動部試算系統之計算: 入職半年特休請休期間: 107.12.6~108.6.5(三天) 入職一年特休請休期間: 108.6.6~109.6.5(七天) 入職兩年特休請休期間: 109.6.6~110.6.5(十天) 入職三年特休請休期間: 110.6.6-111.6.5 (十四天) 第一個問題:想請問上述是否意即從入職時至明年離職 特休總天數為3+7+10+14=34天 謝謝! 問題二: 因是部分工時勞工 是否計算公式為 我的全年正常工作時間➗全時勞工全年正常工作時間(即2880小時)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