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甲助理試用期薪資一萬是合法的嗎?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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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美甲店應徵美甲助理,試用期第一個月一萬塊,無經驗可,工時為10個小時,月休8天,自行排班,假日則是輪流排,且提早到店,美甲工具若有缺少先不用購買,店裡提供。 但是後來沒有準時下班過,是後來工作的時候老闆提了一句:你知道我們這裡不會準時下班的嗎? 之後老闆叫我跟他購買我缺少的美甲工具,上班期間也沒有正規的休息時間,都是看臉色去吃的,後來也讓我儘量不要在禮拜五跟假日排班。 之後兩個禮拜我跟老闆提辭職,老闆問我是不是明天不來了,我有先問他這樣是可以的嗎,老闆也表示了同意,說我一些沒給的器具費用要從薪水裡面扣除,結果才給我2000,我在那邊工作含休假是18天,才給我2000塊,說是補助我的,後來爭執的時候老闆一直說是技術性工作,他能給我錢已經很不錯了,說學徒都是給錢學習的,但我是來應徵工作的,目前沒有簽約且試用期可以隨時離職或者隨時解僱。 我有幾個問題想要詢問 1.請問員工培訓要給基本底薪嗎? 2.他們這樣做在法律上是合理的嗎? 3.若我要調解拿回工資的機率會很高嗎? 4.如果這個店加我試用期員工是五個人的工作室,但我找不到他們的統一編號這樣是合法營業嗎?
62f72f60用戶
發表於 2022/03/14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