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事故未調解,收到法院強制執行命令
債務糾紛 強制執行 1759 次瀏覽事實經過: 1月發生車禍事故,對方傷勢較為嚴重。目前僅知對方已轉到復健病房!在此期間多次試圖與對方家屬聯絡,但都沒能得到回覆。半月後收到對方請律師寄出的存證信函(求償金額好幾千萬),我方隨即向警局申請調解,以此回覆對方我們是想積極處理溝通的,但調解當日對方未出席調解(也無告知我方),所以有申請了第二次調解。現在又收到法院寄出的強制執行命令,要求公司要扣我薪資....車禍發生不是我願意發生的,我也想受傷的是我而不是對方,因為現在的心理壓力真的是很大很大!期間我也多次表達我想探視想溝通都被已讀不回... 問題: 我想請問,從事情發生到現在都還沒有經過調解,我與對方也未簽屬任何文件,甚至連賠償金額都未談妥定調,就能請求支付命令嗎?我也疑惑為何法院能下此行政命令?對方是否需有憑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