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契約終止問題
政府採購.工程爭議 工程爭議 1281 次瀏覽您好,冒昧請問 家中因漏水需增建鐵皮屋 6/16與一家承包商簽約並已給付建材費用(約佔全部工程款50%) 原訂6/29施工,目前尚未進場施工,材料也還沒運來 但因發現承包的廠商有諸多不誠實,溝通的過程有許多不愉快 所以想終止契約 簽約時有談到中途解約的話 簽約金(建材費用)不會退還,已叫的建材會歸我們 但目前廠商不願歸還建材 並說要跟律師提出合約糾紛告訴 叫我等律師函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合約中關於契約方面的只有以下2條: ○如乙方未按時完工,甲方可收回訂金,並要求所有的損失賠償,無條件解約 ○如發現問題,甲方一天未配合乙方處理,造成工程上延誤,乙方可沒收訂金,並向甲方請求賠償損失,無條件解約,甲方不得有議。